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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半年即分居,彩礼如何处理?

作者:中国台州网-台州晚报 发布时间:2022-05-24 08:16点击:

结婚仅8个月,女方搬离男方家,,并起诉离婚。那么,之前男方给付的彩礼该如何处理?近日,温岭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,酌定女方返还16万元。

2015年9月25日,陈红与梁涛办理结婚登记,陈红收取了聘金25.8万元,聘礼项圈一个、手镯一个、戒指两个。2016年年初,双方举办了结婚仪式。

婚后的梁涛还沉浸在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憧憬中,但妻子陈红却坚持一个人独睡,态度冷淡,拒绝与梁涛同房。仅仅过了半年多时间,在2016年8月,陈红就以找工作为由,搬离了梁涛家,双方彻底分居。

2017年8月,陈红向温岭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被判决驳回诉请。到了今年3月,陈红再次诉至法院,要求判令两人离婚。

梁涛表示,可以离婚,但是陈红之前收取的25.8万元聘金,其中20万元用于偿还她家的家庭债务,应当把这笔钱返还回来。

温岭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梁涛是聋哑残疾人,陈红是知晓这一事实的,但仍办理了结婚登记。此后,梁涛按照传统习俗付了彩礼并举办婚宴,且给付的彩礼远高于当地的彩礼标准,其目的明显是想与陈红长期共同生活、共同创建幸福美满的婚姻家庭。

然而两人登记没多久,陈红就搬离了梁涛家,两人至今分居,婚姻有名无实。对于陈红而言,意味着以短暂的婚姻取得了几十万元的高额财产。而梁涛支付高额彩礼的目的,在于与陈红缔结婚姻关系,亦已难以实现。对于作为聋哑残疾人的梁涛而言,显然不公平。结合双方实际情况考量,法院支持被告梁涛的请求,判决陈红返还金额16万元。

(文中均为化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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