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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有3岁以下娃个税每月抵扣1000元 惠及台州15万个家庭
昨天,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》,指出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》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有关规定,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。
也就是说,自2022年1月1日起,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,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。
其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%扣除,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%扣除,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。同时,该项新政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,参照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记者了解到,2018年,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七次修改,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至5000元,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制度。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类费用可以享受税前扣除。
其中,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,是指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,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。
而学前教育的范围是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;学历教育则包括义务教育(小学和初中)、高中阶段教育(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、技工教育)、高等教育(大学专科、大学本科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教育)。
也就是说,此前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中,0-3岁孩子抚养费用并未包含在个税扣减范围内。
市税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,此次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被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后,成为第七个可享受税前扣除的项目,对于减轻纳税人负担具有积极作用。
而结合市卫健委关于2019年至2021年出生人口数的统计,这项新政或将惠及台州约15万个家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