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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你读懂“利民保”“29+3”种特定药品可在指定药店购置

作者:周子凝 发布时间:2021-11-11 09:08点击:

“29+3”种特定药品可在指定药店购买

“利民保”上线后,有不少市民注意到产品保障计划中的一项责任——特定肿瘤及危重症创新药品医疗保障。

保障责任中说明,学数控编程哪里好,在保障期内,被保险人按规定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,由具有该类疾病诊疗资质的医院医师根据疾病诊断、病理报告、基因检测等相关结果开具处方,凭处方在市内已开通一卡通刷卡的指定药店购买(台州市外购药不纳入本项责任)实施治疗所发生的创新药品高额自费费用(首批29种创新药品目录、3种罕见病用药,但需符合目录所附可报的创新药品列明的适应症)。

为什么只能在指定药店?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、“利民保”产品经理杨飞解释,药品目录中规定的药品为特定药品,在物流配送、药品存储、药事服务、患者管理、执业药师等方面具有非常高的要求。只有具备条件的医院和DTP高额自费药品药店才可销售。

针对特殊药品超出限定使用范围用药,则是不可以报销的。杨飞说,特定药品的产品责任是按照相关药品规定限定的,超出药品说明书中所列明的适应人群、适应症、用法用量的都不能报销。当然,对符合产品责任中限定适应症才可予以报销。另外,被保险人年累计免赔额可多家定点医院合计累计。

那么,又有群众在担心,特定药品使用范围是否必须是住院期间产生的才能进行报销?杨飞进一步解释,特定药品使用不要求必须在住院期间,如果是门诊开具的也可以申请报销。一般报销内容是包括住院外购和门诊开具处方外购。“因为特定药品有些自费药是医院里没有的,医生开处方单后,市民需到指定药店购买。”

另外,本保险所指指定药店以清单形式列明,后期将以公告形式对外公布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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