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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操旧业盗挖“生坟” 江西男人再次获刑
作者:应 芒 林铭炜 发布时间:2021-10-15 09:56点击:
常言道,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江西人高某却为送还家中欠债,偷窃“生坟”获取财物。10月13日,仙居县人民法院以偷窃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0个月,并惩罚金人民币3000元。
高某本年37岁,2019年曾因伙同他人偷窃宅兆被判过刑。出狱后,高某一直没有牢靠事情,便再次动了歪头脑。颠末多方打探,高某传闻到仙居群众有造“生坟”的习俗,内里会放硬币等财物,便到仙居“找财源”。
本年5月,高某从永康赶到仙居。固然不熟悉内地环境,可是有履历的他照旧找到了一随处坟山,并通过墓碑上的红字辨认“生坟”,再趁附近无人,搬开宅兆上的石板,拿走宅兆里的硬币。
整个5月期间,高某七八次来回永康和仙居之间,盗了多个“生坟”,偷窃金额达数千元。很快,村民们便接连发明四周“生坟”被盗并报了警。
警方通过侦查,于5月31日将在银行存钱的高某抓获。
起初高某还试图抵赖,称自己到仙居山上是为了进修杨梅种植,但面临摆在面前的证据,最终交接了犯法颠末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高某以犯科占有为目标,多次偷窃他人财物,组成偷窃罪,思量到高某系累犯,但自愿认罪认罚,遂作出如上讯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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