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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罚两次仍不思改过 三度犯科行医被判刑

作者:颜敏丹 金宇婷 发布时间:2021-10-13 15:11点击:

无相关执业资质的林某,私自创办口腔诊所,被两次行政惩罚仍屡教不改。克日,温岭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讯断,林某犯犯科行医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,缓刑2年,并惩罚金10万元。

2018年9月至2020年1月19日期间,林某在未取得大夫执业资格的环境下,在温岭市箬横镇开设温岭某某口腔诊所,开展牙科诊疗工作,并从中犯科赢利10万余元。

林某曾因犯科行医先后于2009年、2011年被温岭市卫生局行政惩罚。从头开张时,林某吸取教导,礼聘医师吴某在诊所从事牙科诊疗工作,可不到1年时间,诊所解聘了吴某。因一培训机构来电称,花17万元就可直接买取口腔职业大夫证,这让林某由心动转变为动作。

2018年8月,林某通过培训机构代报名代考,“如愿”拿到口腔职业医师证。解聘吴某后,林某曾找来医师证满5年的孙某和有护士证的徐某挂靠在诊所。2019年9月27日林某犯科获取的医师证书被取消并收回,但林某依旧开诊所独自欢迎患者。

2020年6月9日,林某接到温岭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电话后,到温岭市公安局箬横派出所投案,并如实供述其涉案事实。

法院认为,林某未取得大夫执业资格而犯科行医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组成犯科行医罪。鉴于林某案发后主动投案,并如实供述其犯法事实,系自首;且退赔了赃款,并能认罪认罚,确有悔罪表示,故作出上述讯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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